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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本市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第2次抵價地抽籤分配作業 最新消息 2014-02-06
主旨:為辦理本縣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第2次抵價地抽籤分配一案,請 台端依說明所訂時間及應備證件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中路地區區段徵收抵價地抽籤暨配地作業要點辦理。 二、合併分配抵價地申請:(一)申請合併分配時間: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未達本次分配之門檻價值「693萬8,400元」者,應於本府規定期間內(103年2月5日至103年2月19日)自行洽商其他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合併分配,合併後權利價值達本次分配之門檻價值者,方能參與配地。 (二)合併協調會:未能自行合併分配者,請土地所有權人填具「申請協調合併分配抵價地申請書」,並於103年2月12日前親自或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本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提出申請,本府並訂於103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假桃園市公所4樓大禮堂召開協調合併座談會,本次協調會不接受現場申請,請欲協調合併者於上述期間內依規定提出申請。 三、剩餘權利價值計算:於第1次抵價地分配作業後權利價值仍有剩餘者,本府之處理原則乃以合併分配戶各權利價值比例計算剩餘權利價值,並以此權利價值為參與第2次申請合併分配抵價地之基準,若合併分配戶全體欲將剩餘權利價值拆算至個別合併分配戶,則請於103年2月11日前由合併分配戶全體提出申請並註記剩餘權利價值分配方式。 四、第1次配地作業以合併分配方式參與者,若欲更改合併分配戶之人數或權利價值者,應重新提出合併分配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資料辦理。 五、抽籤及分配作業辦理時間: (一)參與資格:權利價值達分配門檻價值者。 (二)時間:103年2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時00分(8點30分開始抽籤),抽籤後接續辦理配地作業。 (三)地點:桃園縣桃園市公所4樓大禮堂(桃園市縣府路7號 )。 (四)參與抽籤、配地作業應準備證件比照第1次抽籤配地作業辦理。 六、隨函檢送第1次抵價地分配街廓成果圖與剩餘抵價地分配街廓一覽表,台端亦可至中路計畫區網站(http://www.asia-survey.com.tw/taoyuan/)下載參考;另第1次分配後有剩餘權利價值者,一併寄送計算後剩餘權利價值表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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