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縣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補辦區段徵收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8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9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本公聽會係針對桃園市永安段1173-1地號土地補辦區段徵收,將說明興辦「桃園縣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之興辦事業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103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11時0分。 三、地點: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桃園市縣府路1號後棟5樓) 四、公聽會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56~6659,承辦人:科員黃一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