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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於107年1月15日至107年1月19日間召開第一次協議價購會議(共10場次)
消息類型:即時動態 發布日期:2018-01-05 點閱數:1765

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1規定辦理。

二、本府為因應本市區域均衡發展、解決烏日都市計畫區發展現況居住空間之需求及公共設施缺乏,併旱溪河道整治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等因素,擬辦理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並依法令先行與所有權人協議以價購方式取得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如所有權人願意以其他方式提供建設所需之土地,得於會議中提出,本府將考量相關法令規定及現實狀況,竭誠與所有權人協議。
 

三、為落實協議價購政策,本次協議價購會議訂於107115日(星期一)至107119日(星期五)烏日區前竹社區活動中心(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協心巷57)每日各召開2場次:上午9時至1130分及下午130分至4時,共計10場次,每場次人數約150。請所有權人依歸戶號所分配場次出席協議價購會議,倘不克出席所分配場次會議,亦可選擇上開任一場次會議辦理。

四、如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協議未能成立,為利本區段徵收案之順利進行,將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申辦區段徵收區段徵收之相關補償規定及處理程序,已載明於前開協議價購會議說明資料中,如所有權人對區段徵收有意見時,亦得於本次會議中提出,或於107223日前,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及第10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前述期間提出陳述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五、如土地清冊所列之土地,其地上改良物非屬各土地所有權人者,請轉知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參加會議。
 

六、各所有權人如對本次會議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府地政局楊文賓先生詢問(電話:04-22170630 )



協議價購說明資料
附件一:
協議價購價格評估過程說明
附件二:協議價購契約書(草案)
附件五:協議價購會議場次暨會議程序表
附件六:協議價購會場交通資訊
附件七:委託書
附件八陳述意見書
附件九資料更正表
附件十協議價購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