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地主申請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成立籌備會,縣政府基於公共利益考量,且屬於施政計畫重大建設,不予受理申請,地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該案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112年8月31日宣判:「原告之訴駁回」。(另案行政訴訟前於112年1月31日宣判:「原告之訴駁回」。 )
縣政府持續推動公辦市地重劃作業,目前當地家戶拜訪進行中,與民眾溝通說明辦理進度及蒐集民眾意見,同時也希望民眾協助提供市地重劃同意書,共同促進地方發展,並接續辦理市地重劃計畫報請內政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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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22,311 更新日期 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