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機場捷運A21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說明會 | 2024-04-03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府地區字第 113007912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備註三
開會事由:機場捷運A21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說明會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
開會地點:本市中壢區公所地下大禮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主持人:本府地政局高副局長鈺焜
聯絡人及電話:陳怡蓁03-3322101#6658、6657、5309
出席者:經本府核定申領抵價地之原土地所有權人
列席者: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新建工程處
副本:
備註:
一、依據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辦理。 二、本府為辦理本案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訂定「桃園市機場捷運A21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要點」,並據以召開本次說明會。 三、隨文檢送議程及場次時間表、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說明書、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計算表及相關申請表格資料各1份供參,請依臺端之歸戶號所屬場次時間撥冗出席,並先行參閱上開資料,說明會當日本府將再詳細解說。 四、倘臺端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未達本案分配門檻價值,請臺端自行洽商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合併權利價值。無法自行合併者,請於113年4月23日前親自或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本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申請協調合併分配,本府將於113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本市中壢區公所3樓簡報室召開合併協調會議,請申請協調合併者自行前往。 五、說明會當日如臺端因故無法出席,但對本次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有意見陳述時,請於113年4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府提出。 六、有關本次通知作業,本府採戶籍地及通訊地址一併寄發通知單方式,備註三之說明資料均併以通訊地址寄送,如僅有戶籍地址者,始併以戶籍地址寄送,特此說明。 說明書內容詳下載專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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