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實施「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配合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案」、「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配合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案」、「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配合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01年12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10812245號函辦理。
(一)公告事項:
自中華民國自102年1月14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1、書面:公告於本府及桃園市公所公告欄。
2、網路:公告於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3、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城鄉發展局及桃園市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