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

本府配合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事宜,經彙整各單位之使用需求後,研擬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經110年11月9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01次會議審議通過,保留文小一及部分文小四用地,變更部分文小四用地為住宅區,另文中二用地經本府教育局評估已無需保留,變更為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並指定本區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由本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草案)送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內政部於113年1月29日核定本案都市計畫。
桃園市政府113年2月16 日府都計字第1130030404號公告實施「 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土地使用計畫面積

註:實際面積以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後之面積為準。

八德區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