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

本府配合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事宜,經彙整各單位之使用需求後,研擬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經1101221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04次會議審議通過,保留公園用地(),其餘部分變更為第二種住宅區,並指定本區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由本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草案)送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內政部於1131113日核定本案都市計畫。

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土地使用計畫面積

註:實際面積以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後之面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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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實施「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


桃園區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