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HOME > 開發背景 > 緣起

一、因應人口成長、舊市區發展飽和情形,需取得都市發展土地

大溪都市計畫於45年發布實施迄今,依內政部營建署109年營建統計年報指出,大溪都市計畫人口發展率為89%,大溪都市計畫(不含行政園區區段徵收範圍)住宅區使用率達85%,商業區使用率96%,地區發展已屬飽和,應加速辦理本案以提供未來都市發展所需之用地。本案係續辦87年第2次通盤檢討公告實施之計畫內容,為紓解大溪都市計畫發展已飽和之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需求,並考量順應都市發展紋理及避免蛙躍式土地開發,於計畫區南側規劃提供住宅區、商業區土地,並配置完善公共設施及提供機關用地供公務單位使用,以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

 
二、配合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園區計畫,妥適保存具有文化保存價值之建物及空間

本案之開發將使大溪行政機關得以遷離現址,有利於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園區之整體規劃利用,可促進大溪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與再利用、再創造,發掘與串聯大溪資源,創造地域特色亮點,促進地域振興發展及形塑大溪和平老街地區整體歷史風貌特色。

三、透過整體開發興闢機關及公共設施用地,解決辦公廳舍空間不敷使用問題,提升都市生活及服務機能

大溪舊市區住宅區及商業區已趨近飽和,現況部分既有街道狹小,遇假日時為紓解人潮不得不為單向通行,顯現其交通負載量實在不足,消防安全更是堪慮。本案希冀透過整體開發興闢機關用地提供機關使用需求及便利民眾洽公,提升公共服務之效率及品質;並遷移原大溪第二公墓,解除既有區域刻板印象。經評估新行政園區整體開發之優勢,規劃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以紓解舊市區人口發展飽和與壓力,另為避免零星開發造成都市空間發展失序,透過土地使用分區及都市設計管制,有效引導新行政園區周邊土地之發展利用,並一併開闢公共設施用地以提升都市環境品質;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得選擇配回抵價地,共享本區開發後合宜居住空間及商業發展環境,創造公共利益。